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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017,419.39元。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0,704,155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14,400股,以 630,489,75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439,18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
六、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行业代码:C398)。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及其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包括进口材料采购及国内材料采购。对进口材料采购,公司依据生产计划及材料消耗制定所需原材料清单,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下发至全资子公司世贸进出口组织采购;对国内材料采购,公司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依据销售计划下达原材料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对于薄膜电容器,企业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需求量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排产计划。对于电容器薄膜,公司结合生产线运行平衡及节能的需要,采用“安全库存”及“以销定产”并行的生产组织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在国内销售方面,企业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通过公司营业销售人员销售至终端客户群,可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客户的真实需求。在国外销售方面,由全资子公司世贸进出口负责海外市场的商务洽谈和销售业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共实现营业收入139,508.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31%,其中:薄膜材料实现营业收入56,150.3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1%;电容器实现营业收入66,162.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登记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能够最终靠信函、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利润,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017,419.39元。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0,704,155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14,400股,以 630,489,75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439,18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
202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盈利、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14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对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30,709,155股减少至630,704,155股。
2.因原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对以上人员合计持有的214,4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0,704,155股减少至630,489,755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上股本变更,公司需要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内容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合并减值准备共计计提2,119.18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4.26万元,转销减值准备5,425.4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相关情况如下: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说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实物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64.39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98.3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更新换代、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等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4.79万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27.11万元。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119.18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4.26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及所得税的影响,对当期利润影响1,292.2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根据充分、合理,线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 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蔡晓丽因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事项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2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0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企业来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同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做相关理财产品的购买,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单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 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 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2026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有关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购买,并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相关事项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中心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打理财产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使用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交易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2025年度公司合并减值准备共计计提2,119.18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4.26万元,转销减值准备5,425.42万元。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017,419.39元。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0,704,155股,扣除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14,400股,以 630,489,75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439,180.40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业务品种的担保。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铜陵分行不超过4,3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分行不超过2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铜陵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4,800万元整;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不超过35,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不超过6,000万元;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不超过4,90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不超过5,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不超过15,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鉴于公司聘任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期届满,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状况,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将与2025年持平,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报酬。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算的议案》
1.公司董事长黄明强先生 2025 年度薪酬为95.8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黄明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总经理鲍俊华先生 2025 年度薪酬为81.43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鲍俊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 2025 年度薪酬为1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黄继章先生已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叶榅平先生 2025年度薪酬为 1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叶榅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苏建徽先生 2025 年度薪酬为 10 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苏建徽先生已回避表决。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其中:储松潮为 76.64 万元,赵小见为 19.5814 万元,林政为74.862 万元;李骏为 57.48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公司已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6年,公司对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薪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具体标准为:独立董事10万元/年;外部董事800元/月。
2026年,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履职的考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进行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进行确定。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关联委员黄继章先生、叶榅平先生回避表决。因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一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黄明强先生、鲍俊华先生、独立董事黄继章先生、叶榅平先生、苏建徽先生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及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明强先生、刘奇先生、陶海涛先生对该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合计持有的21.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6年4月24日(周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1、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为安徽铜峰世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世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其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业务品种的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以上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公司本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且单笔担保额最大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本次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02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条款、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保障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防控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风险,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其他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430.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7%,以上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赞同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1.4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3年1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铜峰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铜峰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徽西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铜峰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铜峰电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上市流通总数为2,939,640股。
10、202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上述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1.4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免职、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 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
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价格为3.91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3.91元/股。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3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550,137.00元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288,167.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14,400股,公司总股本由630,704,155股减少至630,489,75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合计持有的21.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6年3月14日,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及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2025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0万元人民币左右,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42.92万元,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主要指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提供服务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总额为260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如下: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提供招商委托、咨询、代理服务,代理进区企业办理设立、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负责受托资产管理、维护、运营,商务咨询服务,农贸市场管理,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铜陵中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26年,公司因承租对方公寓发生关联交易60万元。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将根据具体的业务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订单合同,对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峰电子”)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1.4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0,704,155股减至630,489,7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30,704,155元减少为630,489,755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399号铜峰工业园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0号)核准,本公司向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7,306,5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66.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733.7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230Z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067.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742.29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及质保金等。公司将在全部募投项目尾款支付完成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1:2025年1月3日,公司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注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135.9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利息为93.19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工商银行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财富广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徽商银行铜陵北京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管理的铜陵石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管理的合肥财富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023、8233、169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本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67.1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4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铜峰电子新能源用超薄型薄膜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3.82万元用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1月3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铜峰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铜峰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铜峰电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0日(星期五)至03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3月17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3月2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独立董事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0日(星期五)至03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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